我是覺得這是很重要的觀念。
應該要從小,最好入幼稚園前就開始教導孩子。
所以我找得這些文章,都是跟自我保護及防止性侵有關。(如果轉載引用侵權,麻煩告知!我會主動將文章刪除)
就給有同樣想法的朋友參考囉!
如何教小孩避免性侵害?
原文出自於康健雜誌第88期。原文很長,有興趣點選原文觀看!
轉載來源:http://72.14.235.132/search?q=cache:KRJSBQvs7OYJ:www.pces.tpc.edu.tw/school/319.pdf+%E6%95%99+%E5%AD%A9%E5%AD%90+%E4%BF%9D%E8%AD%B7%E8%87%AA%E5%B7%B1+%E6%80%A7%E4%BE%B5&cd=10&hl=zh-TW&ct=clnk
從統計數字也可看出,男孩不見得能免受性侵犯的傷害。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紀惠容表示,近幾年的調查發現,性侵害的受害者之中,男性也佔了四成左右。遠離陌生人≠安全做父母的當然想盡辦法保護自己的子女,期望他們不受一丁點傷害,但現實是,你不可能一天 24 小時把孩子放身邊呵護著,因此只有從小培養他們保護自己的能力,才是遠離危險的可行之策。不過,很多父母用的方法起不了保護作用,反而嚇壞孩子。大人一直告訴小孩「千萬不要跟陌生人說話!」、「離陌生人遠一點,不然會被抓走!」讓許多孩子見到陌生人就害怕,無法信任別人。況且,就算你讓孩子完全與陌生人隔離,還是無法保證他們安全。警政署的統計及防治性侵害的社福機構一致指出,八成以上兒童性侵害案件是熟識人所為,其中大約-半是有血緣關係的親人,而陌生加害者佔不到二成。研究兒童及家庭關係二十多年,並在美國各地演講,教父母如何教導小孩個人安全的親職教育專家寶拉‧史妲曼,在她的著作《孩子,你要懂得保護自己》中就一直不斷強調,我們希望孩子小心,而不是害怕,「不要恐嚇小孩,而是應該教他實際做法,」她認為,與其叫孩子不要跟陌生人說話、不要相信陌生人,不如讓他們辨別陌生人應該有及不應該有的行為舉止,並懂得如何安全相陌生人互動。因此,不論那個可能傷害孩子的對象是誰,親人、師長、朋友或是陌生人,孩子都需要被教導成能夠靈機應變、保護自己。建立「身體自主權」的觀念何時是開始教孩子保護自己的恰當時機呢?
多數專家同意,3 歲大的孩子應該開始認識自己的身體,知道各部位的名稱,包括生殖器等隱私部位,同時,還要幫他們建立「身體自主權」的觀念,也就是讓他們曉得,自己是身體的主人。其他人不能隨便碰觸,特別不能亂摸「隱私處」,假使自己不喜歡、感覺不舒服,那不論對方是誰,我都可以拒絕讓他們靠近、碰觸。這是孩子學習自我保護,最基礎也最重要的觀念。如果孩子能當自己身體的主人,父母就不必傷腦筋如何教孩子區分,或對陌生人提高警覺,也對熟識的人建立正確的相處原則。然而,「身體自主權」不是父母嘴上說說,就能馬上有效的,這需要從日常生活去建立觀念。紀惠容就舉個例子指出,經常大人見小孩可愛,就會摸一摸、捏一捏,或把嘴湊上去親他,有時候孩子不見得喜歡這種感覺,但有些大人卻故意作弄他,甚至爸媽遇到這種情況,還會數落小孩「幹麻這麼閉塞,給人家親一下有什麼關係!」但是這個舉動會讓孩子混淆,以為身體不是自己的,只要大人喜歡,就可以任由他們撫摸親吻,她解釋。所以,要讓孩子擁有「身體自主權」,重點在於尊重他的感覺,只要他表達不喜歡,就不要繼續去碰他。
人人如果能堅持原則,孩子就能逐漸建立這個保護自己的重要觀念。另外,史妲曼也建議,學齡前的兒童除了要開始認識自己的身體之外‧還要能分辨「可以的」及「不可以的」碰觸,她舉例如下:「可以的」碰觸是:握手孩子願意的話,可以擁抱將一隻手臂輕放孩子肩膀上在睡前親吻孩子臉頰搖晃或抱著幼兒「不可以的」碰觸是:擁抱得太緊或太久強迫孩子親吻(任何地方)雖然孩子要求「住手」卻仍繼續呵癢動手動腳、踢、打成人觸摸孩子的隱私處成人強迫孩子觸摸或親吻尊重自己和他人的身體界限接下來,你要給孩子的功課是,讓他們認識及學習尊重和不同人之間的「身體界限」。父母應該向孩子解釋,他可以依據自己信任對方的程度,及和對方是不是很親密,來決定跟一個人互動時,要保持怎樣的距離。而且,他和每個人的身體界限遠近並不相同。父母可以打比方說,「你會和爸媽靠得很近,會牽手擁抱,但是和不認識的陌生人就不能如此。」孩子也必須學會尊重別人的身體界限,例如有些小孩喜歡去拉小女生的辮子,或是玩其他小朋友的生殖器,讓他們生氣、不舒服,父母應該說明,這樣的行為就是越過界,侵犯了別人的身體界限。察覺危險在哪裡隨著孩子和外界接觸的機會愈多,如上幼稚園、去安親班、至別的小朋友家裡玩,或者開始自己走路、坐車上學,自己帶鑰匙開門回家等,他可能碰到的危險也就愈多,所以,他必須有察覺環境裡危險情況的能力,並且懂得應變。因此,以下幾個預防危險上身的原則,父母一定要孩子記住並且遵守。
1、不可一個人行動要孩子不論何時、做任何事,盡可能都和其他小朋友結伴同行,不要一個人落單,尤其不能一個人跑去人少的地方,像獨自在公園裡玩,或上課時間單獨去上廁所。
2、報備行蹤讓孩子從小習慣,當他要去某一個地方之前,會先跟父母或其他大人說。假設你帶著學齡前的孩子去公園或遊戲場,應該告訴他「玩完溜滑梯之後,如果你想去盪鞦韆,要告訴媽媽哦!」或是交待孩子在幼稚園、安親班時,去上廁所之前,先向老師報備,並找其他小朋友一起去。
3、隨身攜帶零錢及電話卡如果你唸國小的孩子帶著手機上學,那你可以提醒他在放學離校之後,就把手機打開,以便遇上任何危急情況,可以趕快撥電話向父母或其他可信任的大人求助。若是孩子沒有使用行動電話,可以讓他們隨身備有零錢和電話卡。
了解加害者常用哪些方法誘拐、侵害孩子要確定自己的孩子落入這些危險情境時,他曉得如何安全應對。
這些慣用的犯罪手法包括:
1、要求孩子幫忙。像是開車趨前問路,藉機誘騙孩子上車;謊稱學校廁所的水箱壞了在滴水,要求小女生進去幫忙修理,再把她鎖在廁所間施暴等等。
教孩子應對方法:向對方說「我不能幫你,你應該去找別的大人幫忙。」然後趕快離開。要孩子記住絕對不要上陌生人的車,或是跟著要求幫忙的人去任何地方,如果是在學校裡,應該立刻報告老師。還有一件事很重要,就是告訴孩子,走在人行道上,如果有汽機車靠過來,一定要馬上後退 3 大步,和車子保持一些距離,這個動作可以保護他們免於被人強行拉上車帶走。
2、誘惑孩子。例如帶孩子吃麥當勞、給孩子糖果、玩具,對青少年(女)可能就是出錢幫他們買東西。
教孩子應對方法:平常就要求孩子不隨便收受別人的東西;如果有人要送禮物,應該先問爸媽同不同意。要是對方送東西,並且要求你做一些事,更不能接受這種「交換」。這些對孩子來說可能很難做到(因為許多父母也不自覺地透過「交換」來「管理」孩子),因此更要經常提醒。
3、利用職權或假扮權威人士欺騙孩子。例如假扮警察,或是學校老師用權威逼孩子就範。
教孩子應對方法:即使是有權威的人,也不能隨便碰觸或侵犯自己的身體,應該大聲拒絕,趕快離開。若是有一個人告訴你他是警察,要你跟他走時,你應該回答「我要先打電話告訴媽媽。」而不要輕易就跟他走。陳若璋教授還建議父母,利用和孩子遊戲玩耍的機會反覆練習,可先設定一些情境,例如,媽媽扮陌生人向孩子問路、跟孩子說自己掉了東西,要孩子幫忙一起找,然後看看孩子是不是能正確應對,或者由爸媽來示範安全的回應方法,讓孩子學習。
4、謊稱爸媽臨時有事,所以要我來帶你。這是熟識的加害者常用的方法。
教孩子應對方法:事先就和孩子說好,萬一媽媽真的臨時不能去接你,那我只會交待誰(例如鄰居王媽媽或媽媽的朋友張阿姨)去接你。或者,和孩子定好一個只有你們兩人知道的「通關密語」,告訴孩子,不論要來帶你走的人是不是認識你,只有能正確說出「通關密語」的人,你才能跟他走。
保護自己:大聲呼救、要求保護萬一,孩子真的不幸碰上意圖架走他們,或跟蹤他們的壞人時,該教他們怎麼做?寶拉‧史妲曼在她的書中提出,教年幼的孩子簡單、容易記的三個步驟─呼救、逃跑、通知大人,來擊退企圖接近傷害他們的人。
「呼救」是要孩子碰上危險時,扯開喉嚨,大聲叫嚷,而根據國外的防治犯罪研究指出,這一招通常很管用,加害者若碰上會大聲拒絕並呼救的孩子,他們多數會放棄而離開。也要教孩子大聲呼救時要喊些什麼。呼救的內容必須讓周遭的人聽出來,這個孩子不認識身旁的人,可能會被人強迫帶走。因此,父母可以告訴孩子,如果有人強迫帶你走,或抱你上車,你要大聲叫「不要過來!我不認識你!」、「他不是我叔叔、他想綁架我!」等等。「逃跑」一定往人多的地方走,而不要因一時害怕,反而跑到沒人的地方躲起來,尤其別走進小巷子、公寓樓梯間裡。
「通知大人」包括尋求可以信賴的鄰居,平常父母就要告訴孩子,碰上麻煩時,可以去找誰幫忙。此外,也應該教孩子能認出警察局、消防局、便利商店等可以去求助的地方。假如不幸被抓住如果已經逃不了,告訴孩子不要激烈反抗,或大叫哭鬧,以免激怒加害人,受到更嚴重的傷害,事後要趕快告訴父母或信任的人所發生的事。不過,有些加害者,特別是熟識的人會威脅孩子,不能把他的惡行說出去,或者這些人會故意設下圈套,令孩子犯錯,然後要求孩子保密,否則會受處罰,因此,他們可以持續不斷侵犯孩子、對此,父母應該平時就告訴孩子「要是有人叫你保守祕密,你應該馬上來告訴我。」不讓加害人有機會一直得逞。儘早讓你的孩子知道並能夠運用正確、有效的自我保護方法,幫助他遠離性侵害及其他任何殘忍的傷害,快樂平安長大。
文章來源:勵馨基金會
社會上常傳出兒童遭性侵事件,而加害者多是小朋友熟識的人,以為小孩子不懂事而做出侵犯。其實父母可教導其自我保護,讓他們了解哪些事應說「不」,今天就請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紀惠容來教你如何與孩子一起趕跑大野狼。
紀惠容表示,從嬰幼兒時期就應擁有身體自主權,當嬰幼兒不喜歡大人的碰觸時,會以撇頭、哭泣等方式表現,這時大人應給予尊重,而非責罵。同時,父母也要注意,不要以為孩子年紀小,什麼都不懂,其實自我保護要從小開始教導,生活中與小孩相處時,就可一點一滴慢慢告知。
了解身體以自保
身體界限
父母應告知小朋友,身體是有界限的,不是每個人都可隨意觸碰,也並非每一處都能讓人摸,當遇到不喜歡的人摸或被觸碰到不舒服的地方,小朋友有權利說「不」。
父母可示範觸摸
被觸碰的感覺可分為好的感覺、不好的感覺、模糊地帶的感覺。父母可引導孩童辨識,例如好的感覺是「老師摸我的頭稱讚我」,不好的感覺為「被媽媽打手心」,模糊地帶的感覺則有「大人摸我的背,往下摸到臀部」,當開始有怪怪的感覺就應立刻拒絕,並告知可信任的大人。
認識隱私處
父母也需帶領小朋友認識隱私處,隱私處一定不能讓人觸碰或隨意讓人看到。但也有例外的情況,例如就醫需要打針時,這個時候就需要讓醫師或護士觸碰,但是爸爸媽媽要陪在身邊,或是身體受傷了,媽媽幫忙擦藥時也會碰到。
分辨危險情境
相信本能
人都有感知危險環境的本能,父母可告知小朋友,踏入一個地方覺得不舒服或感覺怪怪的,就應相信直覺,即使帶領的大人是認識的人,也應該找藉口離開,例如要去上廁所。
不隨意收禮物
許多孩童侵犯案件,常是因隨便接受陌生人的禮物。因此父母要教導小朋友,對於別人給予一點好處,而對你做出讓你感覺不舒服的事情時,應該勇敢說不,甚至面對陌生人的禮物,絕對不能接受。
分辨秘密
許多受侵犯的孩童常被加害人告知,這是我們之間的秘密不能說。因此父母應教導小朋友分辨好的秘密與不好的秘密,只要讓小朋友感覺不舒服、不開心,都屬於不好的秘密,此時應該要趕快告知可信任的大人。
應變危險方法
小朋友三部曲
勇敢說不
許多小朋友會因畏懼於權利關係而默默承受,父母應讓孩童知道,他們是有權利拒絕「說不」,只要遇到任何感覺怪怪或不舒服的事情,都應該勇敢說不。
藉口逃離、大叫
小朋友可找藉口逃離現場,以尋求其他大人的協助,例如要上廁所等。有些小朋友會因害怕而不敢發出聲音,若遇到危險無法逃跑時應大聲尖叫,看是否能引起他人注意。
拖延並熟記歹徒特徵
若現場找不到人幫忙或逃離現場。台北市警察局婦幼大隊隊員張素鳳建議,小朋友應盡量拖延,如假裝肚子痛等,不要抵死反抗。如果是陌生人犯案,應盡量記得歹徒長相特徵或車子的顏色、車牌等,於事後告知父母。
大人三部曲
反應要鎮定
當大人遇到有小朋友對你發出求救時,第一個反應是臨危不亂、鎮定傾聽,不要自亂陣腳,顯現出慌張的樣子,會讓小朋友更退縮、沒安全感,覺得大人無法依賴,甚至有早知道就不要說的想法。
勿斥責小朋友 要相信他們
如果小朋友選擇你來告知被侵犯的事件時,也就是選擇相信你,此時,大人千萬不要在第一時間就質疑小朋友,無論覺得多麼難以置信,都應選擇相信,再慢慢與孩童溝通,了解整件事情。
尋求專業協助
若這件事情,非憑一己之力可解決時,大人應儘快尋求專業的協助,可以撥打110報案專線,或是113婦幼保護專線報案求助。
專家說
勵馨基金會執行長 紀惠容
教導小朋友保護自己,可以從小教起,父母平時與他們相處時就可慢慢灌輸他們觀念,不要以為小朋友年紀小不懂事,只要父母願意花心思與他們溝通,他們都能吸收。
報你知
贈送兒童保護手冊
勵馨基金會首次整理印製了2萬5000本的「大野狼看招」兒童保護手冊,供民眾免費索取,有需要的民眾可電洽勵馨基金會(02)2367-9595;或是有意願能力助印兒童保護手冊的民眾,也可與勵馨基金會聯絡。
文章來源:http://wpd.tcpd.gov.tw/cgi-bin/SM_theme?page=45fdb694
守護兒童、大家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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