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彰化市經營小型工廠的蔡姓民眾,妻子在三年前因中風變成植物人,近期以必須忙於工作、高齡母親與未成年子女乏人照顧與身心受煎熬為由,向法院訴請離婚,經由法官審理,因丈夫提出一百萬信託基金與切結,會妥善照顧等保證,因此以罹患「不治之惡疾」為由判准離婚。
詳細內容請點選:http://news.pchome.com.tw/society/ettoday/20071004/index-20071004010544040105.html
昨天的這則新聞,我想一定引起很多夫妻間的熱烈討論。
其實他只是把夫妻間的關係更現實的呈現出來。
婚姻的這張紙,到底保障什麼?有什麼意義?真的很值得玩味。
兩個人的結合,並沒有血緣的關係。
如果硬要去計較婚姻中的關係,夫妻雙方除了同居的性關係,生養小孩之外,其他的好像和一般室友無異。
這是很現實的講法,並沒有牽涉到感情及道德的部分。
我昨天也跟老公討論這則新聞。
他認為法院的判決有理。
因為妻子已經不能扮演妻子的角色了,而且丈夫承諾照顧他,這樣就很合理。
我是覺得站在雙方的立場各有考量,沒有絕對的對錯,只有道德及情感上的問題。
今天新聞台訪問訴請離婚的當事人,他回答以後醫療費用的花費還未知?而且他還年輕,日子還要過,不排斥再娶。
他說的也有道理,不是嗎?
我看到這則新聞,只是覺得婚姻並不能表示對方會為你負責,在感情上忠誠一輩子。
即使已經成為法律上的夫妻,還是得替自己及家人預留後路。
像是齊全的醫療保險,具備謀生能力的一技之長,這都是有備無患的。
我相信罹患「不治之惡疾」的妻子,也不希望家人因為他的存在而痛苦一輩子吧?
我看到「不治之惡疾」這幾個字,突然覺得癌症算不算阿?
那這個例子會不會引爆離婚潮呢?
之前化療時就聽過老公知道老婆罹患乳癌後,在老婆開刀住院期間就帶著小老婆來醫院逼老婆離婚。
看來有很多男人覺得『性關係』是非常重要的。一旦老婆失去性魅力,換妻休妻就成為理所當然的。
我不曉得這樣的作法,看在兒女的眼中有何感想?
也許社會變的急功好利之後,感情及道德反而成為不屑一顧的東西。
用錢來解決一切,包含買賣感情及負起道德的責任。
結婚證書的重量雖然很輕,但真正的重量在彼此的心中。
我很高興還是可以看見很多不離不棄,積極治療另一半的許多例子。
突然覺得這樣的真情流露,已經是曲高和寡。
因為經過現實生活的考驗,卻還是堅持著一份感情。
我相信這樣的人雖然失去很多,但也是得到很多吧?
在現實生活中,為了對方及家人著想,還是盡可能的把保險備齊。
尤其是女性朋友,要多為自己想想,不要以為婚姻就是一輩子的保障。
因為婚姻中的女生,要扮演的及付出很多,像是性伴侶,菲傭,傳宗接代的工具,孩子的媽,免費的勞工,幫忙分攤經濟壓力...。
我相信還是有很多男人結婚,就是希望老婆全能。
所以一旦在婚姻中失去可利用的地方,馬上就面臨被換掉的命運。
想想真可悲..這也許是很多人寧願不婚的原因吧?
- Oct 04 Thu 2007 19:58
看新聞有感:男子以妻癱瘓為由判准離婚。
close
全站熱搜
留言列表
發表留言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