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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個月一次的檢查跟看報告,我幾乎都當成個人的一次小旅遊。
沒想到在這次看診完預約三個後檢查的時候,我聽見一個震驚的消息!
醫生跟我說這裡即將要拆除了!要我回總院追蹤。
後來問了好幾個志工跟護士後才知道,公館院區即將走入歷史蛻變成『癌症醫院』。
十一月十三日後就會撤光所有的人員跟設備,所有的一切即將拆除。
我聽了之後有點不捨,但也高興這個伴我走過治療的地方,即將重生再走入另一段歷程。
於是就拿起相機拍下這曾經陪伴我的公館院區。

這次檢查一切正常,不過醫生也丟了一個問題給我。
他建議我每個月施打停經針,半年打一次補骨針,持續施打三年降低復發機率。
因為通常第三年初是高復發風險期。我以為這個可以在服用完TAMOXIFEN施打?
結果醫生說根據研究建議在治療前三年開始施打比較有效。
因此對於已經走過兩年八個月的我來說,考慮的時間點也得加快了!
不曉得有沒有朋友也打過這樣的針劑?可以給點意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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