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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禮拜剛好是小夏的暑假。
眼看暑假只剩沒幾天,這麼熱的天就決定帶他們到游泳池玩玩水。
所以我們就全家出發來到中科的游泳池。
沒想到游泳池已經人滿為患,尤其是兒童池,更是裝滿安親班跟幼稚園的小朋友。
本來已經打算打道回府,等到下午人少一點再來。
可是小綠很堅持,因為這是他的第一次下水,所以他很想下去。
好吧!既來之則安之,就給他花錢買票。大人250元,130公分以下150元。
換好衣服之後,就帶他們到兒童游泳池。
可是人真的太多,一方面有教游泳的,一方面又有兩個划水道,根本沒有我們這種散客(小朋友)的地方。
好吧!那只好去其他池逛逛。
偏偏池子的深度很深,根本不適合兩個小朋友下去玩水。

好不容易盼到十一點半,終於這些團體客都走人了。
當然連那些溜滑梯也都關閉了,連救生員也自動休息去。(真懷疑我們這些買票的小孩到底可以玩什麼?)
我們可以帶兩個小朋友到兒童池玩玩。
我們一人照顧一個,讓他們帶著泳圈踢踢水。
這時候兒童池只剩我們家二大二小,跟一個媽媽帶小孩,還有兩個小朋友。
這時候老公想說人比較少了,應該可以小游一下吧?
結果這一游就被池底的磁磚刮傷一片,右腳小腳指外側硬是被刮出一道一至兩公分的傷口。
我看老公血流如注,趕緊要他找櫃臺人員要急救箱。

我則帶兩個孩子慢慢地往更衣室移動。
發現老公的血是止住了,但是因為在側面,所以看起來傷口還滿大的。
老公說大概是削到小動脈,所以止血的時間比較久。
我覺得在游泳池發生這樣的事情,應該算是公共危險,商家應該要負起責任。
可是老公覺得傷口已經止血了就算了。
我氣不過商家的態度,給幾片OK繃就不聞問,這是處理危險受傷事故的態度嗎?
其實我在乎不只是處理事情的態度,還有就是今天發生事情的是兒童池,這麼多孩子在那邊玩,難道不危險嗎?
所以我在離開的時候,跟櫃臺人員反應整件事情。
一開始他還跟我強調,如果是個人行為造成,那不賠償。他們有保意外險。
我跟他講整個事情,他要我留下聯絡方式跟發生時間?當時有無救生員?
這時候才想要拿急救箱幫我老公敷藥。都沒有提到後續的治療問題。
要我主動問,才說要我們準備診斷書跟收據來理賠。

我知道這件事情可大可小,不過這樣的處理態度及方式已經讓我非常不高興。
因此我很堅持老公要就醫,要跟他們拿這筆醫藥費。(雖然老公一直想算了)
農曆七月的第一天就遇到這樣的事情,真的是很不高興。
也奉勸大家在公共場所要小心,多注意自身的安全。

後記:權利要靠自己爭取!游泳池賠償的醫藥費雖然不多,但是這也是一次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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